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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CJ2024-S-X-209号询价采购公告

2024/9/9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杏林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该单位需要采购的厨房设备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说明:

(一)采购编号:SZCJ2024-S-X-209

(二)采购内容:厨房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

(三)领取采购文件资料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响应单位须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符合上述“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第1-6条承诺书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在202491217:00之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szcjzb@163.com并致电告知,审核后代理公司以邮件形式回发询价文件。

(四)合格询价响应响应单位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清单:

项目

品名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厨房设备采购

1

具体见附件

(二)具体技术要求:至招标公司领取。

三、产品质量要求

1.响应单位在响应技术文件中必须对所有采购产品的技术要求逐一做出技术应答,性能要求达到具体数值的条款中必须明确列出具体数值(尺寸允许±1%偏离)或提供检测报告。如果有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且如成交后发现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则视为虚假应标,按虚假应标处理)。对响应单位的技术应答中的负偏离,如经评标小组一致判定为实质性负偏离的,则该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中标。

2.所有货物、附(配)件应具备该类产品的功能要求,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或制造厂商;

3. 响应单位必须明确提供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

4.交货及安装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前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结束。


四、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整体项目免费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低于  年,采购技术要求中货物质保期有特殊要求的应不低于特殊要求。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保养、非人为原因损坏更换服务。

缺陷保修:如果货物交付使用后,缺陷多次反复出现,供方必须提出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直到最后纠正缺陷、供方提供的质保从纠正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

如果是超出供方的责任范围的疏忽、误操作等情况而导致的更换修正,应由供方进行修理,其额外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2.在质保期内项目所有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人为除外),乙方负责无条件更换或修复。乙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 2 小时内响应, 12 小时到达现场处理问题,在免费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损坏货物,自甲方报障之时起, 3 个工作日内修复,保证用户正常使用。

3. 响应单位应充分保证售后服务点主要货物维修所需的备件供应。更换的备件的型号和规格应与被更换的完全一样或更优。

五、验收

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外观、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包装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检验合格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采购单位及采购单位指定部门有权对交货产品进行随机抽样检测(破坏性检测的产品若检测合格,由采购方根据成交价格50%进行补偿;若检测不合格,则由成交单位承担)。

2.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以前的设备成品保护由成交人负责,如发生设备及管线发生损坏或缺失,成交人负责免费修复或补齐。

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特别约定。

3.验收项不符合采购要求及国家标准要求的,采购单位书面通知成交单位3天内进行整改,若成交单位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后再次抽检仍不合格的,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支付货款,相关检测费用等由成交单位承担,同时对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采购单位保留追溯权,成交单位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询价响应方式等:

(一)询价响应报价文件制作

1、询价响应报价文件组成 :

1)询价响应函(后附格式);

2)询价响应报价表(后附格式);

3)设备配置清单表(后附格式);

4)设备备品配件清单表(后附格式);

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后附格式);

(6)设备的主要配件价格;

(7)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和技术参数偏离表;

(8)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和违约责任承诺(后附格式);

(9)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保修期后维修收费价格和零配件的报价);

10)响应单位情况表;

1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询价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前来参加询价的可不提交);

1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

15)其它优惠承诺(如有);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叁份,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询价采购编号、询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二)询价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

为保证在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询价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书面资料,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五)递交响应询价文件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送达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时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2、2024年9月13日下1500(北京时间)在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行政教学楼6号楼1楼采购谈判室内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五、报价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四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全部货物及其安装所需的辅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吊装、安装、损耗、调试、检测、试运行、人工、机械、仓储、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技术支持与培训、质保、售后服务与运维及相关劳务支出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乙方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其它乙方认为应纳入的一切费用。项目只有通过验收后,方可视为项目完工。响应单位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安全责任,所需费用已包括在响应总价之内。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成交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供方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2000.00元的成交服务费。

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1)一次性以现金方式;

2)一次性转入招标代理机构如下账户:

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号:30100188000004892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单位名称、标号、金额


六、付款方式:

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待全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并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A、B)后15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至合同总价90%,余10%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由采购人15日内向中标供应商一次性付清。

A、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签章认可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B、合格销售发票。

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

七、评审办法:

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满足上述原则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采购单位以抽签的方式决定成交供应商。

八、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九、其他

1、响应单位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对所有采购产品的技术、服务做出应答,如果有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且如成交后发现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则视为虚假响应,按虚假响应处理)

2、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材料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   邮编:215002

联系人:路丽丽            联系电话:0512-65238816

采购单位: 苏州杏林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熊美娟            

联系电话:0512-82881151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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