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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CJ2024-S-X-098询价公告2024/5/29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之委托,对其采购的《苏州市货运出租汽车运输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苏州市货运出租汽车运输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三)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要求: (一)项目概况: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根据《苏州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规定,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拟对《苏州市货运出租汽车运输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情况展开立法后评估工作。 (二)服务要求: 本次评估将围绕《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立法技术性、绩效性等方面,通过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座谈论证等方式进行调查研究、汇总分析,并形成评估报告。 参与完成对《办法》的立法后评估工作,提交办法后评估报告。其中,立法后评估报告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评估工作的基本概况(包括评估准备、评估实施、评估报告形成等); (2)法规(总体、道路运输管理相关主要制度、管理部门权责、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保障等)的合法性标准、合理性标准、协调性标准、可操作性标准、立法技术性标准、绩效性标准等; (3)评估结论和建议; (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对《办法》的立法后评估可采取文献研究、立法比较分析、座谈调研、实地调查、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通过开展《苏州市货运出租汽车运输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客观全面的了解《苏州市货运出租汽车运输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制度设计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有针对性的采取修改、废止等措施,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提高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水平;通过总结执法情况,以便出台配套制度,完善制度设计和应对措施,有效促进法律制度的实施;通过在评估过程中的社会调研,组织有关专家、利害关系群体和社会公众参与评估活动,促进社会关注,形成立法机关、实施机关和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 (三)成果提交 1、成果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搜集的基础资料应尽可能完整、准确、可靠,调研过程应充分严谨,调研结果科学合理。 3、成果保证质量,符合委托单位的要求。 4、成果提交:《<苏州市货运出租汽车运输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 (四)服务验收要求: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由采购单位验收通过。 (五)服务期限:2024年7月31日前应当提交工作成果,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三、响应文件组成及其他说明: (一)询价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 (3)响应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 (4)服务偏离表(见附件) (5)询价响应函(见附件) (6)响应单位资格证明资料(见附件) 注:以上资料若不能如实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叁份(一正两副),并须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封面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询价采购编号、询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二)询价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可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响应供应商未到场,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五)递交响应询价文件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11:00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面注明投标编号、标段号(如有),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创杰公司 联系人:潘莉莉 联系电话:0512-65238816,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时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2、2024年6月4日14:00在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2室创杰公司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十五日内签订合同。 四、报价说明: 1、响应单位需根据询价采购文件制作《询价响应文件》。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响应单位对文件中的工作量和服务的报价包括资料费、调查费、会议费、评审费、人员费、培训费、交通费、办公设备费、食宿费、风险费、保险费、税金、利润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响应报价为最终报价,且总价固定,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成交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成交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不论响应单位是否列出相关费用明细,招标人均可以认为响应单位人已在总价中包含了全部费用。 2、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五、综合说明及其他: 1、响应单位所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 2、响应单位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若响应单位在服务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可解除服务合同,并不再支付合同费用: (1)将承包的服务转包他人; (2)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 (3)无法有效开展服务的其它行为。 4、服务履约期间采购方将按照考核标准对该采购项目服务进行检查考核。 5、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招标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价款中扣除。 6、响应单位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响应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7、参照相关法规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8、成交服务费:成交单位按照预算金额计算并支付,具体为100万元以内1.5%、100万元~500万元以内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不足叁仟元的按3000元计算,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 六、付款步骤: 服务工作完成并提交《<苏州市货运出租汽车运输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支付前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付款方式:转账 七、评审办法: 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满足上述原则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采购单位以抽签的方式决定成交供应商。 八、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九、合同生效: 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均可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不违背本合同和甲方采购目的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十、其他 1、响应单位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对所有采购产品的技术、服务做出应答,如果有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且如成交后发现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则视为虚假响应,按虚假响应处理)。 2、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材料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编:215002 联系人:潘莉莉 联系电话:0512-65238816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颖 联系电话:0512-65820263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9日附件1:询价响应报价表
询价响应报价表 采购编号:
报价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附件2:询价响应函
询价响应函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公司 号询价采购通知,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并向贵公司承诺: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采购通知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报价包含服务期限内完成该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 2、如果我方的询价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询价采购通知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 3、我方愿意提供采购方在询价采购通知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 4、我们同意按询价响应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 45 天。 5、我方愿意遵守询价采购通知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6、我方承诺该项报价在递交后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成交后若不履行询价采购通知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的成交标资格将被取消。 7、我方同意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采购方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 8、与本次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响应单位:(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活动。代理人在询价响应文件的合同询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询价响应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服务偏离表 采购编号:
注:1、响应单位应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等要求,所投标的物(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响应单位对所投标的物(服务)关于技术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响应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5:响应单位资格证明资料 响应单位资格证明资料
响应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全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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